2023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最新公告

导语 因工作需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特保)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以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进行管理的驾驶员(特保)1名,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保障工作。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驾驶员(特保)公开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所招聘职位的工作职责;

  3、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户籍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23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4、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录用)合同的;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配偶、父母在本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或本院在职干警的配偶、子女不宜报考;

  9、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1、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

  2、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3、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区检察院现有驾驶员(特保)薪酬待遇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考生自愿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具体如下: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23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全文链接及附件: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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