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滨江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招聘报名方式
导语 因工作需要,滨江区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1名,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如下(注:专业类别以《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的学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5.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新媒体应用技能,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6.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受过行政、纪律处分、刑事处罚或有违法记录的。
4.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录用)合同的。
5.在各类人事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曾参加过邪教组织或活动的。
7.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笔试加分条件
1.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3分;
2.有两年以上社区矫正或社区工作经验,笔试成绩加5分;
3.持有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持有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取最高值,不累计加分。
仅笔试可加分,且每位报考人员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退役军人必须提供退役证明;有两年以上社区矫正和社区工作经验的,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且合同上从事岗位须为社区矫正或社区工作相关岗位;持有初级、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必须提供证书。如无法提供相应材料,视为不符合加分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报考人员自愿报名,并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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