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余杭区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通知
导语 为进一步加强余杭区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学前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均衡优质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杭州市余杭区2023学年第二学期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计划指标37名,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余杭区2023学年第二学期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计划表》。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愿意履行岗位职责;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五)年龄要求:年龄在1988年2月5日及以后出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放宽至1983年2月5日及以后出生;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学前教育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资格;
3.有两年及以上杭州市内公民办幼儿园任教经历(以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和社保证明为依据);
具有区(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年龄可放宽至1978年2月5日及以后出生。
(六)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学前教育专业的可放宽至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
(七)户籍要求:具有杭州市户籍,其中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专科学历放宽至浙江省户籍,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八)资格要求: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乙及以上证书。
(九)国(境)外毕业生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十)余杭区公办幼儿园在职在库劳动合同制教师及2024届应届毕业生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余杭区内民办幼儿园在职教师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十一)聘用人员符合余杭区教育系统人才奖励条件的,经
人才认定、绩效考核后享受相应待遇。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按要求准备并携带报名所需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2),自行前往各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2月5日-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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