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余杭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招聘通知

导语 为进一步强化全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打造教育现代化强区,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杭州市余杭区2024年第四批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第四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共100人,普高3人,初中45人,小学52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余杭区2024年第四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附件1)。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以下两类人员:

  (一)在职教师

  1.不限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省特级教师、正高级职称教师、全国中小学学科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2.浙江省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杭州市区(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中小学任教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3.浙江省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区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4.浙江省户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5.浙江省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目前在余杭区内中小学(不含培训机构,下同)任教且已满一年(两个学期)及以上的在职非编教师。经区政府研究决定,2024年纳入收购转公的民办学校的在职教师,在本校任教满三年(六个学期)及以上,学历放宽至本科。

  (二)社会人员

  杭州市户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社会人员。

  余杭区在职在编教师、已被余杭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学校拟聘用人员、现役军人不能报考,现仍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未受过党纪、政务等处分;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

  (二)年龄要求在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放宽至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省特级教师荣誉的放宽至1973年6月1日以后出生。经区政府研究决定,2024年纳入收购转公的民办学校的在职教师,在本校任教满三年(六个学期)及以上,且具有区级及以上综合荣誉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至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四)任职资格要求: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考生按教师资格证学科报考对应的岗位,资格证上没有指明学科的,根据呈报的学历专业报考对应的学科。

  (五)在职教师须提供现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六)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余杭区2024年第四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2)。

  四报名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7月5日9时—7月8日17时。(为减少同一时间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请勿集中在最后一天报名)

  全文链接及附件:点击查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本地宝杭州招聘】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教师】获取杭州教育类招聘信息汇总、招聘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招聘要求等消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