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余杭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通知
导语 因工作需要,杭州市余杭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用人单位
杭州市余杭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工作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联创街与绿汀路交叉口处消防救援大队,上班时间按当地实际执行。
三、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自愿从事消防工作。
(二)应聘对象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之间。上述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5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宜招收为文员的情形。
四、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报名、面试、聘用等。
(一)报名时间
2025年2月5日—2025年2月20日。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体检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简历发送至邮箱:1249454848@qq.com。
(二)体检要求。体检应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录用和待遇
实行派遣制用人方式,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表现优秀的,如工作需要须继续聘用的,另签合同。录用者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杭州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待遇按照余杭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71-89051867
六、其它事项
1.政审以住地公安派出所(居委会)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为准。政审不合格者不得列为招聘对象。
2.本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