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余杭区名优教师选聘通知
导语 余杭,中华文明圣地,创新活力之区,杭州城市重要新中心。2024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355.67亿元,总量稳居全省第一。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803.4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9.28亿元,规模均位居全省第一。
一选聘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中小学名优教师73名,具体岗位详见《余杭区2025年公开选聘名优教师岗位分布表》(附件1)。
二选聘条件
选聘至我区的名优教师需同时符合基本条件、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务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未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热爱教育工作,爱岗敬业,师德师风优良,具有出色的教育教学能力,无违反师德相关情况记录;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2.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公办学校(单位)事业编制在职教师,大学及以上学历。
3.报考余杭区教育发展研究学院岗位的名优教师须具有正高级教师职称。
4.浙江省山区23县和海岛县、杭州市山区四县(临安、桐庐、建德、淳安)在职在编教师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专业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且获得相应的奖项、荣誉、成果时的执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的学段学科相一致(下列条件仅供本次公开选聘使用,不作为人才等次认定、人才待遇兑现依据):
1.国家级教学名师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2.浙江省特级教师或经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具有正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
3.浙江省教坛新秀或浙江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4.2020年1月1日至今在浙江省范围内获评地市级课堂教学评比活动(优质课评比)二等奖及以上(需逐级比赛获奖)且2019学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如以自然年考核,须为2020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次为优秀等次。
5.2020年1月1日至今在浙江省范围内获评地市级教坛新秀(不含相当于地市级教坛新秀荣誉)且2019学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如以自然年考核,须为2020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次为优秀等次。
6.获得杭州市三星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称号且2019学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如以自然年考核,须为2020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次为优秀等次。
7.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浙江省范围内获得区(县)级及以上名师荣誉且须同时符合以下4项要求:(1)2020年1月1日至今有3节由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组织的区(县)级及以上公开课或讲座,其中地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或讲座至少1节;(2)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评选的地市级及以上立项课题(需为课题主持人);(3)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2篇教育教学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或获得区(县)教科研(专题)论文一等奖及以上;(4)2019学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如以自然年考核,须为2020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次为优秀等次。
8.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浙江省范围内获得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荣誉且须同时符合以下4项要求:(1)2020年1月1日至今有2节由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组织的区(县)级及以上公开课或讲座;(2)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评选的区(县)级及以上立项课题(需为课题主持人);(3)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或获得区(县)教科研(专题)论文二等奖及以上;(4)2019学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如以自然年考核,须为2020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次为优秀等次。
9.在浙江省范围内获得区(县)级课堂教学评比活动(优质课评比)一等奖或教坛新秀或骨干教师及以上荣誉且须同时符合以下4项要求:(1)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3)2020年1月1日至今有1节由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组织的区(县)级及以上公开课;(4)2019学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如以自然年考核,须为2020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次为优秀等次。
10.2020年1月1日至今在浙江省范围内获得区(县)级及以上综合荣誉且须同时符合以下4项要求:(1)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4)2019学年至今连续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等次(如以自然年考核,须为2020年至今连续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等次)。
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人员符合相应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相关认定,经认定通过,可依据《杭州市余杭区高层次教育人才激励办法(试行)》享受有关待遇。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25年3月30日9时-5月7日17时。报名人员可填写《余杭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教育人才报名表》(附件2)、《2025年公开选聘登记汇总表》(附件3),并将表格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打包发送至报考岗位所在学校(单位)邮箱,邮件名称格式为“姓名-报考学校岗位-最高荣誉”(例:张三-余杭第一中学高中数学-浙江省教坛新秀),报考岗位所在学校(单位)邮箱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每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若报考者提供不实信息或材料而被资格审核通过的,一经发现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附件材料请按此顺序排列):
1.《余杭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名优教师报名表》扫描件(附件2)。
2.《2025年余杭区公开选聘登记汇总表》(附件3)。
3.报名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的原件扫描件。
4.报名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5.报名教师符合专业条件的证书等佐证材料扫描件。
6.报名教师的最高学历学位、全日制学历学位、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原件扫描件。
7.事业编制身份材料原件扫描件:事业在编证明(落款处由现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或编制管理部门盖章)或个人档案中能够体现出该人员在职在编情况的材料(如工资变动审批表,材料中需有现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或人事管理部门公章,且落款时间为2025年之后)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需在合同期内)。
8.历年参保证明扫描件。
9.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报名教师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扫描件。
10.浙江省山区23县和海岛县、杭州市山区四县(临安、桐庐、建德、淳安)在职在编教师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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