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因工作需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特保)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以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进行管理的驾驶员(特保)1名,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保障工作。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6年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驾驶员(特保)公开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所招聘职位的工作职责;
3、年龄要求为38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9日及以后出生,持有B1及以上驾驶证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4、持有C1(含)以上汽车驾驶证,具有5年以上驾驶工作经验,无发生有责伤人及财损2万元以上事故;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中共党员及退役军人优先,户籍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6年1月30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4、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录用)合同的;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配偶、父母在本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或本院在职干警的配偶、子女不宜报考;
9、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1、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
2、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3、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区检察院现有驾驶员(特保)薪酬待遇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考生自愿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具体如下: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月30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扫描二维码填写电子报名表,网上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材料:
①本人2寸证件照(电子版);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非杭州户籍须同时提供浙江省居住证;
④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驾驶证;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接到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或委托的杭州政兴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电话或短信加入相应钉钉群视为报名成功。如报名及审核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的,不予报名:
①不符合岗位招聘任一条件的;
②报名材料不齐的;
③伪造、提供虚假信息的;
④符合本公告前述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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