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13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8名,具体详见《2023年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关注本号,回复“招聘”查看)。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条件要求;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紧缺岗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6.户籍(以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落户时间为准)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相关“工作经历”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年5月12日;
7.留学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学历学位认证上相关专业如与报考专业不一致的,由主管局解释认定;
8.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本科、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本区卫生健康系统的在编人员不得报考与现工作单位同一经费形式的单位。
三、相关政策
1.卫生技术类岗位专项招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岗位,或招考紧缺专业岗位(全科医生、放射医生、B超医生、儿科医生),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2.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3.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3年9月30日前。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均采用网络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3年5月12日9时—5月17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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