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12-19 11:06
招聘岗位: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分管教学、科研副院长1名。
资格条件:
符合《浙江省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和《浙江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特殊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
(二)一般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有硕士以上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和高等教育工作经历,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一般应当具有二级院(系)管理工作经历。
(四)具有高职院校中层正职三年以上、本科院校中层正职半年以上或副职三年以上;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2月31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健康条件。
(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报名事项:
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邮寄或通过E-mail传至省残联组织人事部。
应聘材料包括:《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副院长公开招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证明材料及主要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5日—12月31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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