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待人热诚;
6.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记录;
7.报考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其后果由个人承担并取消报考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岗位其他具体要求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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