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个30岗位,共30名工作人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12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其他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4年12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9:00-9月2日16:00。
全文链接及附件: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