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职工疗休养参加条件有哪些?
导语 职工疗休养活动应当面向广大职工,以一线职工为主,优先考虑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和各类先进模范,照顾因工负伤或即将退休的职工。
哪些人可以参加疗休养?
职工疗休养活动应当面向广大职工,以一线职工为主,优先考虑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和各类先进模范,照顾因工负伤或即将退休的职工。
各单位组织疗休养活动,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可由职工提出申请,经双方单位批准同意后,职工直系亲属随同参加疗休养活动。职工直系亲属符合职工疗休养条件的,疗休养费用由职工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按标准给予报销。不符合职工疗休养条件的,需与承办单位协商订立旅游合同,费用自理。
疗休养经费标准
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疗休养费用标准为每年每职工不超过3000元,在单位行政福利费列支。国有企业疗休养费用根据财务规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标准参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执行。其他企业单位职工疗休养费用标准由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职工赴对口帮扶(支援、合作)地区疗休养费用标准为除往返大交通费用外每人不超过3000元。
职工疗休养工作由各级工会统一管理,由基层单位工会组织实施。各单位组织实施职工疗休养应为每人购买额度不少于100万元的人身意外险,费用在疗休养经费中列支。职工疗休养是集体活动,必须统一组织安排。根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单位承担费用由职工自行安排疗休养所受的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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