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杭州一般企事业单位发的荣誉证书可以进行居住证积分吗?

导语 根据《杭州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申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居住证》持有人应当自证件签发之日起每满1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向居住证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2021杭州一般企事业单位发的荣誉证书可以进行居住证积分吗?

  一般企事业单位发的荣誉证书不能积分。积分管理办法中所指的奖项荣誉主要包含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公章)颁发的荣誉,获区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劳动模范等综合性荣誉的,可获相应积分。

  计分规则:可计分指标的对应材料需在2021年2月28日前取得,其中,捐赠、荣誉奖项、纳税指标的对应材料需要在2016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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