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杭州淳安新就业大学生公租房受理通告
导语 即日起,淳安县新就业大学生、创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啦!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通过登录浙江政务网或浙里办APP,输入“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选择淳安县进行申报。
2021年度淳安县公共租赁住房受理通告
一、受理对象
(一)新就业大学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县户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博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千岛湖镇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半年(含)以上,或持有千岛湖镇营业执照和一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在千岛湖镇无房[原有房产(含农村批地建房)因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原因已转让5年以上的,不纳入房产核定范围];
5.申请家庭成员名下车辆不得超过1辆且购买金额低于15万元[原有车辆已转让(注销)1年以上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非千岛湖镇常住居民户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在千岛湖镇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半年(含)以上;
3.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8985元/年;
4.申请家庭在千岛湖镇无房[原有房产(含农村批地建房)因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原因已转让5年以上的,不纳入房产核定范围]。
(三)中等偏下低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千岛湖镇常住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8985元/年;
3.申请家庭在千岛湖镇无房[原有房产(含农村批地建房)因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原因已转让5年以上的,不纳入房产核定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作不符合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收入准入条件,不予保障:
1.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机动车辆超过1辆或车辆购买金额高于15万元[原有车辆转让(注销)未满1年的,仍认定为有汽车]。
2.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有营业执照、担任股东或监事。
上述三类群体的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房源情况
房源主要分布于风暴巷、圆梦家苑等小区,具体的房源座落、数量、面积、户型以选房通告为准。
三、租期和租金标准
1、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为3年,期满后经重新申请审核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续租,新就业大学生、创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承租期累计不得超过6年。
2、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调整一次,并向社会公布。目前,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的租金标准为12元/平方米·月,外来务工人员的租金标准为10元/平方米·月。
四、申请受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日常受理,工作日均可办理相关业务。
五、申请、审核、公示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通过登录浙江政务网或浙里办APP,输入“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选择淳安县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流程见附件。
2.审核公示。县住建局会同民政局、公安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人社局、公积金中心等部门对申请家庭的收入、户籍、房产、社保、公积金、车辆等情况进行联合审核,确定基本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并在千岛湖门户网站、《今日千岛湖》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符合条件的电话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条件原因。
六、选房顺序的确定及选房家庭的产生
县住建局按配租原则对基本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分批次进行分类摇号并产生选房顺序号,按照房源数量与选房家庭数量不少于1:1的比例确定选房家庭范围,未列入选房范围的家庭进入轮候,轮候期一年。摇号结果及公开选房通告将在千岛湖门户网站上发布。
七、违规处理
(一)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住建局住保中心有权取消其租赁资格,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回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不配合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采取隐瞒事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实际居住的;
3.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4.擅自将公共租赁住房转租、出借给其他人员居住的;
5.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装修现状的;
6.不再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未按时办理退出手续的;
7.存在违反公共租赁住房使用规定和合同约定其他行为的
(二)承租人有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自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之日至实际退房之日,应按标准租金的三倍缴纳租金;
2.对有第(一)条第2、3项规定情形的承租人,自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资格之日起2年内,县住保中心不再批准其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对有第(一)条其他规定情形的承租人,自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资格之日起5年内,县住保中心不再批准其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
八、办公(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住保中心: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6号房管大楼4楼412,咨询电话:64831439。
附件:1. 公租房申请操作指南(手机端).docx
温馨提示:关注微信公众号杭州本地宝,回复关键词【淳安公租房】可进入淳安公租房申请入口,查看详细申请操作流程,获取申请通告、申请时间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