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对象须符合哪些条件?
导语 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创办企业注册资本的30%,留学人员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公司注册资金的30%以上;上一年度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00万元。在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创办的企业上一年度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万元。
培育对象须为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留学生)或在杭高校在校生,在杭州市税务登记注册,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依法在该企业缴纳社保。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创办企业注册资本的30%,留学人员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公司注册资金的30%以上;
(2)上一年度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00万元。在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创办的企业上一年度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万元。
如何参加“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选拔?
选拔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市)“特色服务”栏目中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一件事”,通过“法人登录”界面进行网上申报;或填写申报表、准备相关材料,向税务登记注册地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杭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毕业生】即可查询毕业生可申领补贴清单,可查看补贴申领条件、申领所需材料、申领入口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