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是怎么建设的?
导语 杭州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一般采用划拨土地集中新建、出让土地集中新建、既有房源转用等方式。专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由相关主体负责筹建。
建设方式: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采用以下方式筹集建设:
(一)划拨土地集中新建。市级做地主体和各区政府(管委会)作为市、区两级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筹建主体,具体通过具有开发资质的国有企业开发建设,土地使用权划拨至该国有企业名下。
(二)出让土地集中新建。按照“限房价、定份额,竞地价”的原则,在宗地出让方案中限定购房家庭所持份额,明确套型面积、交付时间、销售方式等内容,以“竞地价”方式公开出让住宅用地集中新建。
(三)既有房源转用。具备居住条件、位置适宜的政府房源、拆迁安置房、商品房或其他社会房源按规定程序也可转化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具体规定另行制定。
专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由相关主体负责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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