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杭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办理公告
导语 10月25日起,2022年度第十一期在职职工医疗互助可以办理了,最高补助金达65200元。注意,基层工会需在今年12月15日之前在杭州市智慧工会系统线上申报办理并按照规定交纳互助金。
10月25日起,2022年度第十一期在职职工医疗互助可以办理了,最高补助金达65200元。注意,基层工会需在今年12月15日之前在杭州市智慧工会系统线上申报办理并按照规定交纳互助金。今年政策有调整,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
杭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
《杭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按照“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理念,包含了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自负医疗费补助互助保障、重大疾病和住院生活补助互助保障、女职工特殊疾病补助互助保障三项内容,被职工视为“第二医保”,在保障职工正常生活,促进企业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和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换句话说,就是在医保范围之外,医疗互助相当于起了“二次报销”的作用。在一个互助周期内,最高补助金可达65200元。
享受对象
已实名录入杭州市智慧工会会员系统的在职职工
(不包括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在岗人员和退休返聘在岗人员)
互助项目及缴费标准
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自负医疗费补助互助保障36元/人/年重大疾病和住院生活补助互助保障60元/人/年
女职工特殊疾病补助互助保障20元/人/年
以上三项互助内容可同时参加,也可选择其中一项或两项参加;三项互助内容同时参加的,最高可享受补助金65200元。
互助期限
互助期限为一年,起止时间为当年1月1日零时起到12月31日24时止,每期交费一次。
适用范围
本市辖区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均可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下,按规定交纳互助金参加杭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不接受个人申请参加,互助金由所在工会统一收交。职工人数不足50人的单位参加人数不低于90%,50人至100人的单位参加人数不低于80%,超过100人的单位参加人数不低于70%。
补充说明
职工在一个互助周期内发生多次住院时,可以分次或累计申请补助。一个互助周期内达到最高给付限额时,当期互助责任终止。申请人因病跨年住院治疗的,则根据其互助保障期限和保障项目分段计算,分段补助。
对工会会员关系隶属杭州各级工会,社保统筹地在非杭州地区的申请人申请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自负医疗费补助互助保障时,如住院发票或结算单未显示自负(付)部分的,需提供由社保统筹地医保部门出具的住院结算自理、自费、自负(付)分割单;申请规定病种规定病种门诊自负医疗费补助时,应提供由参保地医保部门出具的申请时段内的规定病种门诊自负(付)部分查询单。
以针灸、按摩、推拿、理疗等治疗手段为主的治疗视同康复治疗,不限定科室,不属于职工医疗互助补助范围。
一份保障,一份关爱,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为那些患大病重症而陷入生活困难的职工撑起了一把“保护伞”。据统计,截至9月30日,2021年全市参加职工医疗互助的人员中已有48687人享受到医疗互助保障金5912万余元。
12月15日前需要提交申请
基层工会需在今年12月15日之前在杭州市智慧工会系统线上申报办理并按照规定交纳互助金。在完成互助金交纳后,开具电子发票需要各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登录杭州市智慧工会管理平台申请开具《浙江省医疗互助票据(电子)》,其中发票抬头名称应与交费单位名称一致。
经各服务中心核对并开具票据后,各单位可根据收到的通知短信或邮件指引,到“浙里办APP”、“浙江政务网”或“浙江财政票据管理平台(http://pjgl.czt.zj.gov.cn)”自行下载打印《浙江省医疗互助专用票据(电子)》。
需注意的是,基层工会应将参加在职职工医疗互助的职工录入智慧工会实名制数据库,以便参保人员通过“杭工e家”APP或杭州工会网上服务大厅自行申请补助。
补助申请方式
职工申请医疗互助补助可以直接在“杭工e家”APP申请,具体申请方法查看这里。
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杭州工会网上服务大厅(http://fw.hzgh.org/)自行申请补助。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杭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医疗互助】获取职工医疗互助申请入口,查看申请条件材料、保障范围、补助标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