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杭州拱墅大学生创业经营场所房租补贴申报公告

导语 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拱墅区新创办企业租赁办公用房的,可享受3年内最高10万元的经营场所房租补贴。

  政策内容

  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拱墅区新创办企业租赁办公用房的,可享受3年内最高10万元的经营场所房租补贴。第一年最高补贴4万元,第二年、第三年每年最高补贴3万元。同一大学生创办多家企业的,只能有1家企业享受房租补贴。

  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条件

  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外国大学生、留学生)或在杭高校在校生,且担任创办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即首次申请房租补贴的对象需在2016年11月1日以后毕业。

  二、申请对象创办企业条件

  1、企业为初创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拱墅区,且依法在拱墅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

  2、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具有纳税记录,原则上注册满一年以上,企业注册地与经营地址必须一致。

  3、申请大学生或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4、申请大学生和创业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

  三、其他

  1、符合条件的企业必须每年申请一次,每次申请房租补贴不超过12个月,可连续申请享受3年房租补贴,按照房租实际缴费支出金额补贴。

  2、自申请之日起三年内,中途发生地址变更的,到变更后所在区申请;如果发生法人变更的,变更后的法人不符合申请条件,终止享受补贴政策,如果变更后仍符合申请条件,则享受原申请企业剩余年限的补贴。每个法人只能申请一次,同一大学生创办多家企业的,只能有1家企业享受房租补贴。

  3、政府自建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可提供免费经营场地,享受免费经营场地的大创企业不得再申请房租补贴,其它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可采取“先缴后补”方式。已享受过其它类型场地优惠政策的不得再重复申请。

  业务流程

  申请

  经所在街道(园区)同意,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日内向区人力社保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审核

  区人力社保部门受理后,会同区财政局材料审核、实地查看。

  公示

  审核通过后,由区人力社保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发文

  公示无异议的,发文拨付至企业账户。

  所需材料

  1、《杭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原件;

  3、大学生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在校生,提供校方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及在校接受项目孵化证明原件);

  4、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办公场所的产权证复印件(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的,由大学生创业园统一开具证明);

  5、房屋租金发票复印件(并注明具体租赁期限);

  6、申请前十二个月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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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

  以上材料请活页夹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于12月3日前提交至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街道白石巷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产业园北二楼人才管理服务中心1号窗口。所提交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当场交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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