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拖欠农民工工资会进失信名单吗?
导语 日前,人社部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制定出台《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共20条,对失信联合惩戒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列入条件和期限、惩戒措施、信用修复和工作程序等作出规定。
杭州拖欠农民工工资会进失信名单吗?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了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两种情形:
一是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
二是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第一种情形中的“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由各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具体数额。
为体现审慎列入、过罚相当,督促用人单位限期改正,《管理办法》把“经人社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未支付”作为列入前提。
此外,还规定了审慎列入条款,即人社部门作出列入决定前,用人单位已经改正欠薪行为,且作出不再欠薪书面信用承诺的,可以不予列入。为用人单位留出一定的改正失信违法行为的时间,就是要充分发挥失信惩戒的教育督促作用,促使用人单位尽快解决欠薪,也体现了对市场主体的包容审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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