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是什么?
导语 《杭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按照“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理念,包含了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自负医疗费补助互助保障、重大疾病和住院生活补助互助保障、女职工特殊疾病补助互助保障三项内容,被职工视为“第二医保”。
杭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是什么?
《杭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按照“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理念,包含了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自负医疗费补助互助保障、重大疾病和住院生活补助互助保障、女职工特殊疾病补助互助保障三项内容,被职工视为“第二医保”。根据细则规定,在一个互助周期内,最高补助金可达65200元。
此外,符合条件的工会会员在参加重大疾病及住院生活补助互助保障项目并享受15000元重大疾病医疗互助保障金后,可本人申报或由基层工会代为申报一次性1000元重大疾病关爱慰问金。重大疾病关爱慰问金与当期互助保障期限同步生效、同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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