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哪些人可以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导语 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就业创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23〕7号)规定,即日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调整。
哪些人可以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连续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女45周岁(含45周岁,下同)、男55周岁(含55周岁,下同)以上人员,登记失业的残疾人、低保低边家庭成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以及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人员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后,按规定享受就业援助政策,并注销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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