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企业吸纳就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标准一览
导语 贷款贴息实行“先付后贴”的办法。借款人通过资格认定,获贷后在借款期内自付利息,按时还本付息后,可按规定享受贴息。
杭州企业吸纳就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标准
资格认定通过后获得贷款并按时还本付息,符合相关贴息规定的,对入驻科技孵化器或经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的小微企业按合同签订日LPR给予贴息(贷款利率低于合同签订日LPR的,按贷款利率贴息);对其他企业按合同签订日LPR-150 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贴息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且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予以贴息的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合同签订日LPR+50BP。
贴息申领:①按时还本付息后,“数智就业”将推送“企业吸纳就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领”事项给经办人,或进入“创业担保贷款”模块——“企业吸纳就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领”事项,确认相关信息后提交申请;②在“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企业吸纳就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领”事项在线办理;③ 向受理资格认定的区(县、市)人力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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