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杭州养老护理员津贴补助标准一览

导语 近日,杭州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杭州市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助实施办法》,为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员发放特殊岗位津贴。本办法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

  2024杭州养老护理员津贴补助标准

  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养老护理员,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富阳区、临安区、西湖风景名胜区按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不同等级,给予每人每月300元、400元、500元、800元、1200元的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可参照执行。获得职业技能等级提升的护理员,从次月起相应增加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

  补助对象

  在本市经民政部门备案或审核认定的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中,实际从事养老服务的人员(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和社工编制人员,村两委工作人员除外),且具备以下条件:

  1.与养老服务机构(或机构运营方)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劳务派遣协议的护理人员,第三方派驻在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外包的护理人员。

  2.在养老服务机构工作满3个月(含试用期)。

  3.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可查询。

  4.养老护理员需当月出勤20日(含)以上,未完成出勤任务的,不享受当月特殊岗位津贴。

  5.养老护理员需完成当年继续教育任务(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养老护理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总学时分别不少于8、16、24、32、40学时),当年未完成任务的,次年不享受特殊岗位津贴。

  6.申请津贴当年未发生责任事故和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等情况。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杭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养老护理津贴】获取杭州养老护理员津贴发放条件、发放标准、申请流程、附件下载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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