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春风驿·康桥蓝领公寓受理通告
导语 拱墅区春风驿·康桥蓝领公寓位于康桥街道康桥路310号,咨询电话为18167152350
拱墅区春风驿·康桥蓝领公寓受理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蓝领公寓(临时租赁用房)租赁管理工作,根 据《关于加快筹集建设临时租赁住房的工作意见》(杭房租赁 (2017 )1号)、《关于加强临时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若干问题的 通知》(杭房租赁(2017)2号)、《蓝领公寓(临时租赁住房) 租赁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由杭州拱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春风驿•康桥蓝领公寓临时租赁进行公开申请受理。现将有关事宜 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一) 单位要求:原则上是拱墅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物业、 餐饮、保洁、保安、物流等服务性单位或对拱墅区实施“六大专 项行动”、促建“运河沿岸名区”有贡献的服务性单位;要求营 业注册地址、纳税地均在拱墅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 资金原则上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其中大树、小巨人企业优先)。
(二) 入住人员要求:原则上是指在上述承租单位工作的相对收入较低的外来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提出申请。用人单 位取得租赁资格后,申请人申请入住蓝领公寓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非杭州市区(杭州市区不含富阳、 临安、大江东产业聚集区。下同)户籍,且申请人持有公安机关 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 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合同,并正常缴 纳社会保险金;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杭州市区无房(含直管公房);
4、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同时申请市、区两级公共租赁房 及其他区蓝领公寓;
5、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符合本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入住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仅包括配偶和未成年人子女。
二、房源概况
房源地点:春风驿•康桥(拱墅区康桥街道康桥路310号, 原水韵康桥康盛苑7幢、8幢),详见下表:
房源名称 |
租赁 用途 |
楼层 数 |
总数 |
出租面积(建筑 面积㎡ ) |
租期 (年) |
|
春风 驿•康 桥蓝 领公 寓 |
7幢1单元东 边套 |
居住 |
2-24 |
23套(92间) |
136.91 |
1 |
7幢1单元西 边套 |
居住 |
2-24 |
23套(92问) |
137 |
1 |
|
7幢2单元东 边套 |
居住 |
2-24 |
23套(92间) |
137 |
1 |
|
7幢2单元西 边套 |
居住 |
2-24 |
23套(92间) |
136.91 |
1 |
|
8幢1单元东 边套 |
居住 |
3-24 |
22套(88间) |
136. 74 |
1 |
|
8幢1单元西 边套 |
居住 |
3-24 |
22套(88何) |
127.65 |
1 |
|
8幢2单元东 边套 |
居住 |
3-24 |
22套(88间) |
127. 65 |
1 |
|
8幢2单元西 边套 |
居住 |
3-24 |
22套(88间) |
136.74 |
1 |
|
合计 |
|
|
|
720间 |
24233. 02 |
1 |
注:
(1)房屋租金价格单间区间约为0. 8-1.11元/平方米/天, 具体根据楼层、朝向调整,以合同为准。
(2) 另物业管理费为1.05元/月/平方米,公共能耗费0.4 元/月/平方米。不包含在房屋租金内。
(3) 水、电、网络等其他费用自行承担。
(4) 为便于管理,原则上按整套,即“一套四间七床位” 进行配租,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三、受理时间
承租单位可从2018年7月16日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 00-12: 00、14: 00-17: 30 )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向杭州拱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
四、 受理地址
本次受理报名地址为:杭州市拱墅区茶汤路瓜山南苑办公楼 6号蓝领公寓受理审核办公室,咨询电话:18167152350(该号码为对外固定电话),联系人:李先生。
五、 受理流程
符合受理对象用人单位按以下程序申报蓝领公寓:
1、受理。第一步:符合申请蓝领公寓条件的企业向杭州拱墅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交报名申请材料,同时填写租赁房源意向申 请书及拟申请入住人员信息汇总表(报名材料详见第六项)。第 二步: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按照要求,受理本单位符合入住条 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申请,并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对校验初审。
2、 单位公示。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将申请材料规范、完 整、准确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房产等情况在本 单位公示5天,并接受举报。
3、 申请。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蓝领公寓入住 申请人员信息后,向杭州拱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交申请相关材 料。
4、 审核。杭州拱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取得租赁资格用人 单位提交的申请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5、 公示。将用人单位及申请人员相关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 站公示7天,并接受举报;公示结束无异议,报区蓝领公寓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 报名材料
承租意向申请书;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委托非法人报名)、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情况简介;
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及提供社保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