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方式
导语 浙江省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操作指南现已发布,补贴范围标准、申请流程等请见全文。
补贴申请
(一)申报时间。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申报,有特殊情况的可延长至2026年1月10日。
(二)申报方式。向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地县(市、区)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申请材料。填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1.申请仅报废营运货车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委托办理的递交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申请报废并更新营运货车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委托办理的递交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3.申请仅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资金的,提交《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委托办理的递交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