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是连续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女45周岁(含45周岁)、男55周岁(含55周岁)以上人员领取的补贴。
申请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
杭州市登记失业人员可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1.连续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女45周岁(含45周岁)、男55周岁(含55周岁)以上人员
2.低保或低保边缘户成员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人员
4.有一定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
5.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高校毕业生
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杭州市从事灵活就业
2.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3.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杭州市缴纳社会保险费
高校毕业生
补贴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杭州市从事灵活就业
2.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3.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杭州市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
自2023年2月1日起,补贴标准按补贴对象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和的50%计算
单独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予以补贴。补贴期跨越新老政策的,补贴标准分段计算
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按补贴对象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和的50%计算
单独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予以补贴。核定补贴的缴纳基数不超过全省上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补贴期跨越新老政策的,补贴标准分段计算。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申领时限
符合条件后的次月至次年12月底,一般每12个月申请一次。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申请途径
线上办理: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申请
线下办理:到灵活就业登记地所在社区(村)人力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杭州本地宝】,回复【灵活社保补贴】即可获取杭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指南、申请条件、申请时间、申请入口、线下办理地点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