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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得家·竹步公寓常态化配租申请指南

导语 得家·竹步公寓,该项目位于拱墅区东新街道杨六堡路130号。该项目位于杭州市拱墅区核心区域,东至珠埠洋,南至杭州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德胜服务中心,西至久盛巷,北至规划道路

  杭州得家·竹步公寓常态化配租申请指南

  项目名称:得家·竹步公寓

  项目位置:杭州市拱墅区杨六堡路130号

  常态化申请配租流程

  本次集中配租后剩余房源将开展常态化配租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于2024年7月29日起通过线上小程序得家公寓(微信小程序)递交申请材料,2024年8月15日起正式开始常态化招租。线上方式:微信搜索得家公寓(微信小程序),登录后点击人才公寓—我要租房—资料申请,填写并上传资料。

  2.审核:运营管理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将经审核符合准入条件的人员清单提交拱墅区住建局进行相关核查。拱墅区住建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将结果反馈运营管理单位。

  3.签约入住:运营管理单位向经审核符合本次房源配租准入条件的人员通过短信、电话通知办理选房预约、选房、签约入住手续。申请人在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前往得家·竹步公寓现场办理预约、选房、签约入住手续,否则视为放弃资格。根据先到先得原则,申请人可挑选本次配租房源中尚未配租的房源及其余空置房源,房源配租完毕,则不再受理资料递交申请。常态化现场签约流程、房源以7月29日于得家·竹步公寓小程序发布的具体流程为准。

  配租对象

  申请本次得家·竹步公寓人才专项租赁住房,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一)杭州市A、B、C、D、E、F类人才;

  (二)拱墅区区级人才;

  (三)拱墅区范围内用人单位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准入条件

  符合配租对象范围的人才申请本次配租房源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为享受差别化租金的杭州市认定的A—E类高层次人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与杭州市范围内(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下同)市属、区属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杭州市范围内营业执照(担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2.申请人持有杭州市常住居民户口或杭州市内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外籍人才持有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港澳台胞持有通行证或居住证;

  3.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市委办发〔2014〕77号文件出台前一年(即2013年10月21日)至申请之日期间所属范围内(包含申请人用人单位所在地、项目所在地及杭州户籍地,下同)无住房,且在全市范围内未享受相关住房(租房)优惠政策。

  住房核查范围:①根据本项目所在区域,申请家庭住房核查范围包括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②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杭州户籍地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的,申请家庭住房核查范围还应包括其所在区、县、市范围。其中,市属事业单位所在地以单位注册地为准。

  符合以下2种情形的,原有或已有房产不纳入住房核定范围:①申请人参加工作前与父母在所属范围内仅共同购买一套住房,且申请人在申请人才专项租赁住房之日前已将该房转让给父母的;②申请人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所属范围内的住房因买卖、赠与等原因已转让满2年的。

  (二)申请人为不享受差别化租金的杭州市认定的A-E类人才、杭州市认定的F类人才、拱墅区认定的区级人才和其他类别人才的,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杭州市A-F类人才与杭州市范围内市属、区属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并已缴纳社会保险;区级人才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与拱墅区范围内市属、区属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等劳动关系证明,并已缴纳社会保险;

  2.申请家庭在拱墅区无房,且在杭州市范围内未享受相关住房(租房)优惠政策。

  住房优惠政策指: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享受过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人才公寓以及批地建房等按政府优惠购(建)住房,以及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高校等事业单位发放的购房补贴。

  租房优惠政策指: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按照政府优惠租金标准承租的住房,包括公租房、蓝领公寓、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等。

  申请材料(详见申请表附页申请须知)

  1.得家·竹步公寓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申请表(详见附件2:《得家·竹步公寓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申请表(享受差别化租金的A-E类高层次人才)》、附件3:《得家·竹步公寓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申请表(不享受差别化租金的杭州市A-E类人才、F类、拱墅区区级人才和拱墅区范围内用人单位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申请人、配偶及同住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关系证明(户口本或出生证);外籍人才提交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港澳台同胞提交相关通行证或居住证;

  3.申请人经杭州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用人单位需与认定单位一致,且在有效期内)或经拱墅区人才部门确认的有关证明或学历证明(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复印件;

  4.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创业人员提供营业执照(主申请人担任法人)复印件;

  5.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缴纳凭证,创业人员提供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原件;

  6.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及《杭州市区住房保障(房改)审批(备案)情况查询记录》原件(可通过浙里办APP或市区各行政服务中心自助机“住房信息查询”模块查询打印);

  7.申请人婚姻证明复印件;

  8.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租金标准

  1.本次配租房源租金一套一价,通过市场评估确定,具体价格详见附件《得家·竹步公寓公开配租房源清单》,租金价格不包含租客应缴纳的物业管理、公共能耗、停车服务、产权单位(运营管理单位)提供的增值服务等费用。

  2.符合准入条件且在全市范围内未同时享受政府租房类补贴政策的人才可享受不高于市场评估租金70%的优惠租金。政府租房类补贴政策包括公租房货币补贴、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等。

  (1)符合第一类准入条件的人才可享受差别化优惠租金:A、B类高层次人才免租金,C、D类高层次人才租金标准为市场评估租金的20%,E类高层次人才租金标准为市场评估租金的40%。市级E类人才享受差别化租金时长与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时长合并计算,原则上不超过5年,超过5年租金标准按市场评估租金的70%。

  (2)符合第二类准入条件的人才可享受普通优惠租金:按市场评估租金的70%执行。

  3.租补分离。在承租期间选择享受政府租房类补贴政策的人才,应按本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市场评估租金的90%)承租本次配租房源,不再享受优惠租金。

  其他费用标准

  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为:1.56元/平方米每月;公摊能耗收费标准为:0.58元/平方米每月;地下车库停车位收费标准为:300.00元/辆每月(C型小型客车,每户限租一个车位,如需另额外租赁车位,以物业中心公告价格为准),车位管理服务费50.00元/车位每月;临时停车收费标准为:5.00元/辆每小时(封顶不超过20.00元/辆每天)。以上费用在租赁合同期内若有调整,次月起按调整后价格执行。

  户型配租标准

  本次房源根据申请家庭成员人数按以下原则配租:一居室户型可配租1-2人户家庭;二居室户型可配租2-4人户家庭;三居室户型可配租3人(含)以上户家庭。

  申请家庭成员应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申请人及配偶如有赡养双方父母需求的,可将双方父母添加为同住人,同住人需符合申请人所属人才类别对应的住房准入条件,需提供同住人与申请人关系证明及相应住房情况证明。

  租赁期限

  本次配租房源租赁协议约定的租赁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年、不超过3年。租赁期满后,承租人经审核仍符合准入条件的,可以继续承租,每次续租期限不超过3年。

  退出机制

  租赁期间,因购买、赠与、继承等途径取得各类房产或工作单位、人才层次发生变动的,承租人和用人单位应主动向运营管理单位如实申报。人才层次变更后仍符合准入条件的,应自变更当月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按相应层次人才租金标准执行。

  承租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不符合本次房源配租准入条件的,应当退出房源,承租人可向运营管理单位申请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腾退过渡期(因承租期间购房而不符合条件的,腾退过渡期可延长至房屋交付),腾退过渡期内租金按本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价格(市场评估租金的90%)标准执行,过渡期满仍未腾退的,租金按市场评估租金缴纳直至腾退房屋。

  居住期间承租人需遵守租赁协议相关约定。如承租人有违约行为,根据租赁协议相关约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腾退房屋等。

  附件1:《得家·竹步公寓公开配租房源清单》.xlsx

  附件2:《得家·竹步公寓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申请表(享受差别化租金的A-E类高层次人才)》.doc

  附件3:《得家·竹步公寓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申请表(不享受差别化租金的杭州市A-E类人才、F类、拱墅区区级人才和拱墅区范围内用人单位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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