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提振消费信心、助企稳工稳产,实现“开门红、开门稳”,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淳政发函〔2026〕1 号文件指导意见,决定延续房地产促销安居补助政策。
2026杭州淳安县安居补助政策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提振消费信心、助企稳工稳产,实现“开门红、开门稳”,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淳政发函〔2026〕1 号文件指导意见,决定延续房地产促销安居补助政策。
补助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补助范围
淳安县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交易。
补助内容
1.购买本县范围内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在具备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书条件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补助申请,按不动产销售电子发票上价税合计金额的8‰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原计划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财政补助金额240万元,已于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2月31日补助150万元,目前剩余90万元,按照网签合同时间“先签先得”的原则,补完即止。
2.购买本县范围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二手住宅(不含法拍房以及公寓、商铺等非住宅类房产)并完成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及契税缴纳的自然人购房者,且该二手房出售方符合前款卖旧买新置换情形的,按不动产销售电子发票上价税合计金额的8‰给予二手房购房者一次性购房补贴。
原计划“卖旧买新”置换补贴补助资金80万元,已于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2月31日补助20万元,目前剩余60万元,按照网签合同时间“先签先得”的原则,补完即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