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杭州市养老保险缴费额度调整
导语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20号)、《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市政府令第308号)、《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有关规定,杭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公布2020年杭州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数据的公告》。
从2020年1月1日起,杭州市区(不含临安区),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按5536元/月(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自行选择。
比如,一个人按60%的基数比例缴纳,那么他需要缴纳的养老金为:5536 *0.6*0.18=597.89(元/月)。也就是说,明年开始,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金最低缴纳597.89元。
同理,按100%的基数比例缴纳,每个月需要养老金为996.48元;按200%的基数比例缴纳,每个月需要养老金为1992.96元;按300%的基数比例缴纳,每个月需要养老金为2989.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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