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医疗保险报销

导语 杭州医保报销办理需办理对象持办理材料至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医保报销目录包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

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

职工医保门诊报销


职工医保住院报销



城乡居民医保

普通门诊报销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先由个人承担300元的门诊起付标准,门诊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详见下表。

住院医疗费报销

起付标准:由个人承担一个住院起付标准,两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按其中最高等级医疗机构标准计算。



大学生医保




报销范围

参保群众在医院药店看病购药能否纳入医保报销,首先得看配取的药品在不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内。

《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不在《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医保基金不支付。

《药品目录》药品分为四类:西药、中成药、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和中药饮片。其中,西药、中成药和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分甲、乙两类。

甲类药品

“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价格或治疗费用较低的药品。参保人员因治疗需要使用甲类药品,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

乙类药品

“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或治疗费用较高的药品。参保人员因治疗需要使用乙类药品,需要由参保人先行自付一定比例(一般为3%,还有1%、5%等)的费用后,再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

报销条件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申请条件

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

1、统筹区医疗机构因急诊未刷社会保障卡结算而由个人垫付的医疗费用;

2、临时外出期间在当地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费用;

3、统筹区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外学习、工作或居住期间,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个人垫付费用;

4、办理转外就医备案的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转外地的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垫付费用。

报销材料

门诊报销材料

1.医保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和本人银行卡一张

2.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含电子票据)

3.门诊病历及医疗费用清单原件或复印件

4.报销外伤医疗费时,还需提供外伤经过情况说明,涉及责任认定或商业保险赔付的,需同时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法院执行说明、调解协议书或保险理赔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住院报销材料

1.医保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和本人银行卡一张

2.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含电子票据)

3.出院记录原件或复印件

4.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医院收费章)

5.报销外伤医疗费时,还需提供外伤经过情况说明,涉及责任认定或商业保险赔付的,需同时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法院执行说明、调解协议书或保险理赔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销地点

医保地图:点击获取

杭州市医疗保障事务受理中心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149号万科金色城品2楼

电话:56089977

营业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杭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医保】获取杭州医保缴费基数,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医保办事机构地址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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