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建德市引进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实施办法

导语 为进一步鼓励各单位深化校企合作,推动建立并发挥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作用,助力建德高质量发展,跨越赶超新崛起,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委发〔2018〕31 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建德市引进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鼓励各单位深化校企合作,推动建立并发挥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作用,助力建德高质量发展,跨越赶超新崛起,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委发〔2018〕31 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一)研究生个人生活补助

  1.对与我市建立合作关系的高校,其在读研究生来我市参加社会实践,给予每人每天 100 元的生活补贴,补助时间最长 30 天。

  (二)用人单位补助

  2.接收单位按每接收一名社会实践研究生,实践期满 30 天的,按 1800 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接收单位也应安排一定经费,给予来单位实践的研究生适当补助。

  二、申报流程

  (一)申请:

  由派出研究生的高校和接收单位分别填报申报材料,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高校填写《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生活补助申请表》(附件 1),接收单位填写《用人单位接收高校研究生经费补助申请表》(附件2);

  2.研究生身份证复印件;3.学历证书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研究生在读证明。

  (二)审核:市科技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后报市委人才办审批。

  (三)审批:市委人才办审批同意后,由市科技局按程序拨付补助经费。

  三、其他事项

  1.申请单位所申报的以上内容及提交的相关材料均须真实、准确、无误。若未如实填报或提交虚假材料,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收回相关补助经费。

  2.本办法自 2018 年 8 月 22 日起实施,暂行三年,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生活补助申请表》

  2.《用人单位接收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经费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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