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安区人才金卡实施办法
导语 进一步提升人才服务工作水平,根据《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若干意见》(临委〔2017〕31号)文件精神,决定推行高层次人才服务金卡(以下简称“人才金卡”)制度,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杭州市临安区人才金卡实施办法(试行)
进一步提升人才服务工作水平,根据《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若干意见》(临委〔2017〕31号)文件精神,决定推行高层次人才服务金卡(以下简称“人才金卡”)制度,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人才金卡”发放对象
“人才金卡”发放对象为区属企事业单位引进培养的在职在聘并符合《临安区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已被认定为A、B、C、D、E、F类的高层次人才。
二、政策内容
对F类以上人才经认定审核后发放“人才金卡”,凭卡享受教育、住房、交通、旅游等方面服务。主要包括:
(一)子女教育服务
区教育局负责为持卡人落实“享受我区居民子女入学(入幼)同等待遇”政策。
(二)人才住房保障
持卡人按照我区高层次人才购房、租房补贴发放、人才公寓租住管理(人才房申购)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政策。
(三)车辆上牌
妥善解决高端人才交通保障问题,对在我区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实施后未办理过浙A牌照小客车登记的D类以上人才,通过竞拍方式取得小客车上牌资格的,可享受全额上牌费用补贴。
(四)健康休闲
对持“人才金卡”高层次人才免费发放旅游年卡,免费开放锦南新城文体会展中心。
(五)居留落户
持卡人优先办理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机动车登记、驾驶证换领、出入境等手续。
三、相关部门
提供“人才金卡”服务的部门主要包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旅游局、公安分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各实施部门应本着“高效、便利、优质”的原则,梳理服务项目内容,规范服务流程,组织和督促相关机构和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四、申请流程
“人才金卡”申请人需在临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中进行人才认定后由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后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人才金卡的申领条件对其资料进行审核,报经区委人才办审批后,发放人才金卡。具体申请、审批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在临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中注册,申请人进入服务管理系统在线如实填写《临安区人才金卡申请表》,并上传杭州市临安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相关附件。
(二)审核、批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人递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报送区委人才办审批。
(三)发卡。经审批符合发放的A、B、C、D、E、F类人才,服务管理系统通知前往区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领取人才金卡或以邮寄方式发放至本人。
五、日常管理
“人才金卡”依规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本卡限在我区范围内使用,使用时请主动出示临安区“人才金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人才金卡”每年需办理资格确认手续。资格确认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持卡人配合。
人才金卡丢失后,持卡人应及时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备并办理补办手续。
六、附则
(一)本办法由区委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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