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杭州公积金无房可以提取多少?
导语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无房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可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限额按现有标准上浮50%确定。
提取限额
即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为1500元/月,建德为600元/月,桐庐为1050元/月,淳安为750元/月。本细则下发前,已提取的不再补办。
提取时间
灵活安排提取时间,由每年提取一次调整为2020年6月30日前可按月提取。2020年7月1日起,租赁提取限额按原标准执行,每年提取一次。
提取资格
租赁住房提取需要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含停缴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
线上提取
支付宝、中心个人网厅、杭州办事自助机、杭州办事服务APP、浙里办APP(住房公积金)、杭银直销APP、工商银行APP、杭州租赁APP等可进行线上提取
委托代办
1、委托单位代理人提取,需要提供: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可用复印件代替);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代为提取,需要提供: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③有效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原件。
3、委托其他人提取,需要提供: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可用复印件代替);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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