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杭州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导语 为纾解企业困难、保障职工权益,不久前,公积金中心出台了多项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涉及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等。
一、关于受疫情影响困难企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提交决议书,可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3%或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间,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关于缴存单位及自愿缴存个人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单位及自愿缴存个人,未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说明情况并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补缴的,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关于保障职工贷款权益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四、关于阶段性提高租赁提取限额标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无房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可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限额按现有标准上浮50%确定。
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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