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申请了毕业生生活补贴还能申请人才生活补贴吗
导语 日前,萧山区“金梧桐”人才生活津贴开始申报。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我区拟开展两次生活津贴申报,分别为4月和9月,同一申请人本年度只能选择一期进行申报。
领取过1万2万3万或1万3万5万的应届本、硕、博毕业生,能不能申请A-F类津贴,怎么申请?
三年内暂不能申请。
应届生待遇包括:应届生毕业1年内的生活补贴、10万20万30万的贷款贴息、工作满3年后的生活补贴以及后续即将上线的应届生租房补贴等。
2018年1月1日之后享受本、硕、博生活补贴(1、2、3万或1、3、5万)的人才,因应届生待遇享受总额具有不确定性,所以需待3年期满领取最后一笔2万或3万元生活补贴后,才可以依据当时认定的人才类别(A-F)综合折算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决定是否进行补差。
2016年11月2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且按照《杭州市新引进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实施办法》(杭人社发〔2017〕106号)并通过萧山区企业已领取硕、博士补贴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硕士不再申请新生活津贴中“F类”的生活津贴(后期按照新生活津贴提升人才档次至E类及以上的除外),博士(博士后参看问题四)在萧工作3年后按照“新生活津贴”E类申请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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