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临安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一览
导语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起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止。逾期未参保缴费的,经本人申请,可补办当年度参(续)保缴费手续,并在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当年度剩余月份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1、选择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其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承担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3个百分点。
2、参保的城乡居民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或经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至其他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普通门诊医保起付标准减免300元。
3、生育住院费用,按相应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支付;住院及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最高限额以上部分(25万元)报销70%。
4、在临安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当场刷卡结报,无特殊原因过后不予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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