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桐庐公租房申请条件

导语 即日起,杭州市桐庐县公租房开始申请啦!保障对象分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创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三类。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具有桐庐县常住居民户籍(不包括学生户口),且实际居住3年(含)以上;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含);(根据桐庐县统计局《2020年桐庐国民经济统计年报简要本》,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6450元)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县域范围内无房产(房产转让不足5年的除外);申请人为单身的,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上的,其直系血亲在县域范围内的房产不纳入计算;申请人为单身的,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其直系血亲在县域范围内的房产纳入计算;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创业人员

  1.申请人具有桐庐县常住居民户籍,或持有桐庐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6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持证满2年;

  3.申请人在我县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我县营业执照和一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县域范围内无房产(房产转让不足5年的除外),与人才安居保障政策不重复享受;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持有桐庐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根据桐庐县统计局《2020年桐庐国民经济统计年报简要本》,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6450元)

  3.申请人在我县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6个月(含)以上;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县域范围内无房产(房产转让不足5年的除外);申请人为单身的,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上(含)的,其直系血亲在县域范围内的住房不纳入计算;申请人为单身的,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其直系血亲在县域范围内的住房纳入计算;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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