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下城区企业复工劳动用工工地劳务输送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鼓励下城区小微企业积极响应疫情防控措施,努力减少疫情对企业发展造成的影响,支持和帮助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下城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劳动用工工地劳务输送政策实施细则

  01、政策内容

  鼓励建筑劳务公司为我区重点开工项目输送劳动力,根据输入的劳动力数量相应给予资助,最高资助10万元。

  02、申报对象

  为下城区重点开工项目输送劳动力的建筑劳务公司。

  03、资格条件

  (一)申报对象具备劳务资质和劳务经营许可,且与区重点开工项目的施工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协议;

  (二)申报对象自2020年2月21日至本次浙江省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下文简称:“一级响应”)解除后的三个月内向下城区重点开工项目输送劳动力,且输送的劳动力须累计工作满3个月以上(工作证明以在建工程项目实名制系统和工伤保险登记为准);

  (三)区重点开工项目指的是受区住建局监管的在建工程项目。

  04、所需材料

  (一)《建筑劳务公司输入劳动力资助情况申请表》;

  (二)劳务公司营业执照、劳务资质和劳务经营许可证明、在建项目施工许可证明、劳务分包协议;

  (三)输入劳动力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在建工程项目实名制系统登记表,工伤保险登记表等;

  (四)其他证明材料。

  05、业务流程

  (一)受理和初审。申报对象带齐所需材料向区住建局提出申请,区住建局受理并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区住建局统一报送至区人力社保局并提供汇总电子版。

  (二)审核。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统一将申报对象申报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审核并提供汇总电子版。

  (三)兑现。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通知人社局,由区人社局进行拨付。

  06、职责分工

  (一)区住建局。负责政策宣传、组织申报、材料初审等工作。

  (二)区人社局。负责政策解读、辅导宣传、申报复核、资金拨付等工作。

  (三)区财政局。负责政策审核和资金落实工作。

  07、其他

  (一)申请对象须在一级响应解除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联系方式:

  区住建局:邹晶85170960、13575773076

  区人社局:宋磊85233211、13738180260

  附件下载:请点击这里进行下载

  更多优惠政策补贴申请指南请看》》杭州下城区惠企政策补贴申请指南汇总(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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