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杭州萧山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条件
导语 日前,萧山区“金梧桐”人才生活津贴开始申报。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我区拟开展两次生活津贴申报,分别为4月和9月,同一申请人本年度只能选择一期进行申报。
申请条件(二选一)
新生活津贴:符合《杭州市萧山区“金梧桐”人才安居计划实施办法》(萧人社〔2019〕83号)(以下简称“新生活津贴”)申请条件的A-F类人才和国(境)外高层次人才。2019年及之前已申领过“新生活津贴”的人才,符合条件的继续以年度申请第二次或第三次,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
(一)经认定的A-F类人才
对象条件:申请对象2018年1月1日以后来萧创业,或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全职正式聘用劳动合同,在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6个月以上;属创业人员的须提供我区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外籍人才还需持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红卡”。
具体分为6类对象: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高级人才(E类)、中级人才(F类)。A-F类人才认定参照市、区两级人才分类认定文件执行。
(二)国(境)外高层次人才
对象条件:具有外国国籍或港澳台高层次人才。
老生活津贴:2018年之前已依据原《萧山区企业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补助实施办法(试行)》(萧政办发〔2012〕149号)(以下简称“老生活津贴”)已申领过生活津贴的人才,符合条件的按照“老人老办法”继续以年度申请第二次或第三次,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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