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导语 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的其他县(市、区),倡导非必要不出省。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高位流行,奥密克戎变异株已呈现快速发展势头,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元旦、春节在即,衢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如下通告:

  一、严格人员出行管理

  1.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的其他县(市、区),倡导非必要不出省。

  2.集中隔离场所、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发热门诊(诊室)等重点场所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上述人员来衢返衢的,要做好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3.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对有中高风险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4.发热病人、健康码“红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申报、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5.倡导就地过节,合理调整高校、企业放假及返校、复工时间,对返回外省过节的学生或务工人员,返衢时学校和企业可要求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省外经商、务工、工作人员“两节”期间返衢的,抵衢后6小时内需向当地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村(社区)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倡导省外返乡人员按照“愿检尽检”原则,抵衢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7.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控聚集性活动频次、规模和参加人员范围。严格控制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大型论坛、展销促销等活动,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8.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等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的情况下可以有序开放,场所内人数不得超过容纳规模的50%,迎新、敬香、撞钟等聚集性活动要严控人员规模、避免人员聚集。

  9.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并做好人员排查,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0.弘扬节约风尚,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倡导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村(社区)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饭店、餐馆堂食按容量50%控制人数,隔位就座,鼓励顾客打包带走消费。

  三、加强旅游景区和单位场所疫情防控

  11.旅游景区、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50%。在旅途中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立即到就近设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取消或中止旅行。

  12.棋牌室、麻将房、KTV等密闭休闲娱乐场馆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要求进行“健康码”和行程卡联动核查,“健康码”非绿码的禁止入内,行程卡带星号人员要求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内。如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3.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民宿、学校、建筑工地、工厂车间、养老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等重点单位从严落实常态化防控工作,工作人员、来访人员佩戴口罩,落实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措施。落实餐饮单位疫情防控责任,常备防疫用品,员工佩戴口罩,严格扫码测温,倡导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

  四、强化外防输入闭环管理

  14.规范集中隔离点管理。落实隔离人员分类分区管理,境内和境外隔离对象在不同隔离点隔离,高风险国家入境人员在单独隔离点隔离。如入境人员核酸检测出奥密克戎的,对同航班人员延长集中隔离期至21天,核酸检测加密至每天1次。

  15.坚持“人物同防”策略。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入境消毒监测,对进口冷链食品入库统一消杀、统一检测,实现可追溯的闭环管理。加大高风险国家入境物品抽检比例,加强相关进口货物外包装及作业环境的预防性消毒工作。开展为期1个月的冷链物防“迎春行动”,查问题、找短板、除死角、去盲区,确保应检尽检、应处尽处。

  五、加强个人防护

  16.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应积极主动接种全程新冠疫苗和第三针疫苗,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要积极接种疫苗,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17.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18.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加强春运期间疫情防控

  19.切实做好春运组织保障工作。交通运输场站要根据客流需求及时增开出入站和安检通道,严格按规定做好“测温、亮码、戴口罩”;强化站内客流组织,有序引导乘客分散候车,提醒旅客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20.春运期间,请出行人员务必备足口罩、消毒湿巾、免洗手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口罩(连续佩戴超过4小时需要更换),积极配合落实亮健康码、查行程卡、测温等防控措施,在站内有序候车,减少在交通工具内聚集和走动,保持1米安全社交距离。

  21.出行前提前了解航空公司及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了解出行是否需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避免无法提供耽误出行。

  以上措施执行时间为发布之日起到2022年3月15日。

  衢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官方原文:点击这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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