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临安中小学招生工作要求

导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六、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招生工作机制

  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各教育辅导站(锦城中心学校)校长为成员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与指导2022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各教育辅导站(锦城中心学校)和学校要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机制,全面做好本辖区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法定职责,建立和完善控辍保学工作台账,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全面排查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加强资源配置 保障学生入学需求

  各教育辅导站(锦城中心学校)要根据本辖区人口变化趋势,科学分析研判入学需求,不断优化义务教育资源布局规划,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要按照有关政策妥善安排入学。要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需求。

   加强计划管理 全面公开招生信息

  各教育辅导站(锦城中心学校)、学校要及时发布公办小学、初中户籍生入学预警信息,合理引导家长预期。指导学校科学制定年度招生计划,民办学校年度招生计划须经区教育局审核并报杭州市教育局备案,一经公布不得更改。要多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学校招生计划、报名入学条件、公办学校学区范围、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招生咨询途径、招生结果、投诉渠道等招生入学工作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学校超计划招生或空挂学籍,不得变相替换学生,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做到招生录取名单、学生学籍、实际就读学校三者一致。

   加强招生管理 落实免试就近入学

  要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学校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民办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区域范围、调整招生对象和条件。除体艺等专门学校,普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各类特长生。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也不得通过扩班或增加班额中途招生。

   加强招生督查 切实规范招生行为

  2022年秋季学期,各校要对本校应到未到学生进行全面摸排,并于开学后五个工作日内报区教育局。要对各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招生工作进行检查,严查违规招收“挂读生”。对违规违纪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区教育局将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核减补助资金和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等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格执行《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范转学行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工作业绩考核。

   加强宣传引导 营造良好办学氛围

  各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引导各方正确理解义务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临安教育改革发展成效和家门口的好学校,引导家长科学理性选择,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