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淳安“抢先机、拼经济”实现开门红25条政策一览

导语 同一企业享受市、县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本政策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

  一、暖心关爱用工行动

  01发放留过年红包

  鼓励春节期间生产的企业采取发放“留岗红包”、住宿保障、改善就餐环境等措施,提高留淳员工在岗积极性。对符合条件的非浙江户籍并在淳缴纳社保的员工,按600元/人发放电子消费券。

  02发放“20G流量礼包”

  春节期间,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为在淳人员(指2023年1月20日公安机关居住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且春节期间未离开淳安的非浙江户籍外来建设者,下同)提供20G/人的免费流量包,并在各营业厅开展优惠体验活动。

  03开展春节暖心活动

  开展多种形式的节日慰问和主题活动,正常开放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文体娱乐场所。除夕至正月初六期间,全县所有停车场免收停车费。鼓励企业、商会、行业协会开展年夜饭、文化娱乐等活动,发放“过年红包、礼包”。县总工会实施错时返岗实名制车票补贴,为留淳过节的非浙籍外来务工人员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04对返岗包车企业予以补助

  春节期间,我县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对员工来源地较为集中地区无法及时返岗的情况,可开展点对点接返服务,对企业支出的包车费用(不高于市场价格),给予50%的包车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贴20万元,包车费用需事先经县人力社保局备案审核。

  05开展系列招聘活动

  举办新春送岗、新春纳才、直播带岗等一系列招聘活动,充分发挥远程招聘、直播带岗等新型招聘方式的作用,为我县缺工企业提供招工平台,助力重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06鼓励和支持企业留工

  对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期间坚持生产的县域企业,按坚守岗位的外省籍参保员工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贴。

  07对企业招用的初次就业员工予以补贴

  对县域企业招用县域以外户籍人员初次在县域内就业,符合条件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

  二、促消费稳增长行动

  08积极参与“年货进杭城”活动

  积极组织农业企业参加浙江省农博会、杭州市农展会等“年货进杭城”活动,在享受省市减免展位费的基础上,对参展企业给予一定补助。通过头部电商平台,组织参加杭州市优质农产品网上展销会等各类展销活动。

  09开展“免费游”活动

  2023年一季度全县国有A级收费景区实行首道门票免费。

  10实施“会奖旅游促进”行动

  鼓励引进国内重要会议,国家级、全国性的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中央直本属企业,世界500强企业、国内民营经济前百强企业(上年度排名)等机构或企业举办的、参会人数1000人(含)以上、实际会期3个半天或在淳住宿1天以上的会议,一次性给予举办单位10万元的扶持。参会人数1000人以上的,人数每增加10%,扶持标准相应增加10%,每届不超过50万元。

  11支持开展多种形式展销活动

  支持政府部门牵头在公园、广场、体育馆等公共场所开展大型展销、会展活动,行业管理部门要及时给予审批。鼓励大型商超等商贸企业举办商业促销活动,单次活动场地、设备租赁、布展宣传以及委托第三方服务费用达到10万元的,给予20%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

  12鼓励开展今冬明春促消费活动

  抢抓双节消费旺季机遇,鼓励各类促消费活动,以活动聚人气、提信心、浓氛围。组织县内重点餐饮企业开展美食烹饪大赛活动,进一步提升淳安特色美食品牌。发挥大宗商品和吃穿用零售商品对消费的带动作用,发放家电数码、商超等消费券,具体发放金额按照市场实际情况确定。一季度参与消费券活动的限上单位,不重复享受“支持批发零售企业发展”补助。

  三、稳企业稳产业链行动

  13鼓励工业企业尽早复工复产

  ①对规上工业企业在2023年1月30日(正月初九)前复工,到2月5日日均用电量达上一年日均用电量的80%(含)以上,根据2022年工业总产值在5亿元、1亿元、5000万元、2000万元,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每晚一天复工减少3000元。政策享受期限截止2023年2月5日。

  ②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日用电量不低于2022年平均日用电量的20%,不低于省定标准),纳入2023年电力优先保供“白名单”。

  14鼓励工业企业“增产贡献”

  ①2023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超过3000万元(含)、同比增长8%(含)以上且增速高于2022年一季度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每增加100万元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②对2023年一季度月度升规工业企业,在享受小升规1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超过2000万元以上部分,每超出500万元奖励3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

  15支持批发零售企业发展

  2023年一季度月度入库的零售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批发企业每家奖励8万元。2023年一季度月度入库当季销售额达到3000万、5000万、1亿元以上的批发企业;当季销售额达到800万、1000万、3000万以上的零售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5万元、10万元。2023年一季度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的在库存量限上批发企业、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的在库存量限上零售企业同比增幅超过8%的,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同比增幅超过10%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16支持餐饮企业发展

  2023年一季度月度入库的餐饮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2023年一季度月度入库当季营业额达到3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的餐饮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4万元、8万元。2023年一季度营业额达到500万元的在库存量限上餐饮企业同比增幅超过8%的,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同比增幅超过10%的,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

  17支持企业加大国产装备改造

  组织开展整机装备企业与技术改造企业专项对接活动,支持企业国产化装备更新改造。对企业采购优质产品目录中的国产化装备、且投资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按投资额5%的标准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按“从高不重复”“关联采购不享受”原则予以支持。

  18加快国高企科技政策兑现

  尽早开展新认定国高企申报补助及认定奖励政策兑现。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清缴、研发项目申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业务指导和鉴定服务,协同将国高企办理汇算清缴及退税提早到一季度末完成。

19支持企业技术成果交易

  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百名专家、千项成果对接万家企业”活动,推介技术成果、对接创新项目。对2023年一季度企业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交易额,与上年同期相比,每新增5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20实施“百行万企共依存同发展”金融助力稳经济行动

  组织金融机构、服务网点、金融顾问开展“助融资”专项活动,深入企业开展综合金融服务,力争一季度信贷投放额超20亿元。开展“强融担”专项活动,力争一季度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担保余额突破4500万元,平均年担保费降至1%,其中涉农企业年担保费优惠至0.7%,累计为支小支农融资节省担保费45万元。

  四、拓市场稳外贸行动

  21抢抓外贸订单

  鼓励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企业积极拓展市场,鼓励企业参与杭州市“双百双千拓市场”行动。对参加出境团组,给予机票费补贴,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补助。参加境外展会的,给予展位费补贴,每个展位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外向型龙头企业增量部分,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扩投资攻坚行动

  22加大项目招商力度

  开展招商引资季活动,充分发挥七个重点产业专班作用,举办招商活动和外出招商,确保一季度实际投入资金8亿元以上,招引亿元以上产业项目5个,其中5亿元以上产业项目1个。

  23强化投资攻坚和赛马激励

  实施抓项目扩投资优结构攻坚行动,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加快推进5大领域,75个重点实施项目,确保实现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以上。

  24加快土地出让

  按照“成熟一宗出让一宗”的原则,加快产业项目招商和做地收储进度,做到地等项目;进一步提升产业项目用地要素保障,补齐我县产业项目短板,力争应保尽保。

  25简化审批流程,推行“拿地即可开工”

  对采取“带方案”出让的产业用地,由规划资源主管部门直接向竞得单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实现“拿地即可开工”。

  同一企业享受市、县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本政策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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