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淳安出台补助政策扶持物业服务企业

导语 物业服务企业主动申请,经社区、属地乡镇审核,县住建局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补助金额,报县财政审定。县财政审定后及时予以拨付资金。

关于下发物业小区疫情防控政策扶持

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扶持补助范围

  全县行政区域内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准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

  二、扶持补助时间

  扶持补助时间2个月。

  三、扶持标准

  考核结果在90分(含)以上的,对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县财政按照在管面积每平方米0.2元/月的补助。对实行准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县财政按照在管面积每平方米0.1元/月的补助。

  考核结果在70分(含)——90分的,对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县财政按照在管面积每平方米0.16元/月的补助。对实行准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县财政按照在管面积每平方米0.08元/月的补助。

  考核结果在70分以下的,不予以补助。

  四、考核依据

  千岛湖镇(青溪新城)根据《淳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物管小区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其余各乡镇参照《考核细则》自行考核。

  五、申报程序

  物业服务企业主动申请,经社区、属地乡镇审核,县住建局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补助金额,报县财政审定。县财政审定后及时予以拨付资金。

  本考核办法由县住建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淳安县财政局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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