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江干区物业服务企业有资金补助吗?

导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切实解决企业因疫情导致的实际困难,助力企业渡过难关实现健康发展,2月18日,江干区制定出台《关于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关于做好江干区物业管理住宅小区

疫情防控资金补助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申请2个月的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疫情防控资金补助, 现将有关补助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补助范围

  江干区物业管理住宅小区

  申请条件

  1.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2.按照要求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得到属地街道、社区确认,且未被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查处;

  申请补助标准

  每月每平方米0.5元

  申请补助程序

  1、企业申请: 根据所服务管理的住宅小区防控工作实际情况,物业服务企业自行向小区所在地社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详见附件一);企业银行账户相关信息(加盖企业公章);物业服务合同(社区核对原件后可收复印件)。

  2、社区申报: 社区在收到物业服务企业相关申报材料后,根据其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实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同意申报。

  3、街道确认: 属地街道在收到社区提交的申报材料后,及时确认并签署意见,报区住建局审核。

  4、住建审核: 区住建局在收到街道确认后的相关材料后,及时组织审核,确定补助金额。

  5、财政拨付: 区住建局审核确定后,报区财政拨付资金。

  其他事项

  1、补助资金以具体项目为申报单位,与住宅小区在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用房、社区配套用房等非住宅部分面积不纳入补助范围。

  2、与街道、社区等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老旧住宅小区、安置房小区,由街道根据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支出成本等进行综合核算,补助标准不超过每月每平方米0.5元。

  联系人:沈奎刚

  联系电话:87009518

  附件+1江干区物业住宅小区疫情防控补助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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