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拱墅企业房租减免操作细则

导语 拱墅区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落实免租措施意见的操作细则》,对承租区属及以下国有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2020年2、3月房租。

  减免对象

  承租区属及以下国有经营用房用于办公、生产经营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减免流程

  房产经营管理单位向承租区属及以下国有经营用房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免收2个月租金通知书,承租房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递交减免申请,并签订租金减免补充合同;

  各单位将租金减免补充合同及减免情况清单报区财政局备案。

  减免方式

  尚未收取租金的,不再收取;

  已收取房租的但尚未上缴区财政的,由出租方退回企业;

  已收取房租且上缴区财政的,按照政府非税收入退付流程申请退付后予以退款;

  在下个交租周期抵扣。

  减免期

  租金减免期按照2020年2月份和3月份的实际天数计算。

  注意事项

  存有租赁纠纷的房产不适用本方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杭州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拱墅疫情】查看拱墅疫情新增病例及活动轨迹、全员核酸、健康码变色、风险等级等消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