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浙江省会城市杭州,前身是创建于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杭州商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百余年来学校一直秉承商科办学传统,尤其是1998年从原商业部直属院校改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以来,学校坚持走特色办学之路,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法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已建设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财经类教学研究型大学。
【学校规模】
学生:截至2014年12月底,在校学生35500余人,其中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6900余人,含本科生22800余人、研究生3300余人。
校区:学校占地面积129.6万平方米,分为下沙校区和教工路校区,总建筑面积99.6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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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2015中国大学排名:全国第200名。具体请点击
浙江工商大学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浙江工商大学。
第五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公办,本科(一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校址: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教工路校区(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第七条 就学地点:统一高考录取本科新生在下沙校区就学。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工商大学。
第九条 浙江工商大学的前身是1911年创建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是近代中国最早培养商业专门人才的学校之一。1980年成立杭州商学院,2004年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2006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
第十条 学校拥有管理学、经济学、工学、文学、法学、理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九大学科,拥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授予权,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
第十一条 学校下设23个学院和50余个研究机构;拥有3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门类(覆盖21个招生领域);设有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卓越农林(食品)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5个省级重点专业、65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6900余人(含独立学院),其中本科生22800余人、研究生3300余人,留学生750余人。截止2014年底,学校有教职工2210人,其中专任教师1719人,博士生导师57人,正高职称280人,副高职称701人,博士698人。
第十二条 学校占地面积129.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9.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5亿元,教学用计算机9400余台。图书馆纸质图书269万册,数字资源66000GB。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 、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当批次计划录取人数的105%以内。
第十六条 新生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该《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八条 新生录取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一)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投档成绩相同者,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结果等,择优录取。
(三)所有专业志愿均未录取者,再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四)浙江省内参加新课改的考生,报考我校必须满足综合素质评价中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等四个方面要求等第均为P(含)以上以及学习能力要求等第C(含)以上。
第十九条 专业和文化课成绩均合格的美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按综合分排序(其中,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按满分750分制折算)和前述第十八条原则录取。如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单独设定考生综合分计算方式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对相关专业设定英语单科合格线。英语高考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英语成绩合格生源不足,则适当降低英语单科合格线(按5分一档降分) 至额满为止。英语成绩按满分150分制计,若满分不为150分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其考生的英语高考成绩按满分150分制折算后再衡量是否符合标准。相关专业英语单科合格线为:
(一)英语、商务英语专业:110分。
(二)日语、法语、国际商务专业:100分。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为鼓励和吸引优秀考生报考,实行以下激励措施:
(一)第一批以平行志愿(不含征求志愿)报考的浙江省进档考生,高考总分文科排名列全省前2000名、理科排名列全省前10000名者,学校确保其录取在所填的第一专业志愿(类);
高考总分文科排名列全省前2500名、理科排名列全省前13000名者,学校确保其录取在所填的前三个不同的专业志愿(类)之一;
高考总分文科排名列全省前3000名、理科排名列全省前16000名者,学校确保其录取在所填满的六个不同的专业志愿(类)之一。
(二)面向第一批以第一志愿(平行一志愿)录取的考生设立新生奖学金。具体如下:
高考总分列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批文科前200名、理科前600名者可获奖学金人民币60000元;
高考总分列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批文科前300名、理科前800名者可获奖学金人民币50000元;
高考总分列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批文科前400名、理科前1000名者可获奖学金人民币40000元;
高考总分列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批文科前500名、理科前1200名者可获奖学金人民币30000元。
奖学金发放按《浙江工商大学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上述高考总分均不含各类加分。
(三) 经学校确认,参加清华大学2015艺术特长生测试活动或北京大学2015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并取得声乐、器乐、舞蹈、戏剧类相关项目艺术成绩85分以上和在高中阶段获得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项目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非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各批次第一志愿(平行一志愿)考生,入学后可获奖学金20000元/生。奖学金发放按《浙江工商大学艺术、体育特长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执行。
(四)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录取的学生,高考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与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结果符合我校章乃器学院选拔条件者,入学后可申请进入章乃器学院创新实验班学习。
(五)志愿报考并就读哲学、历史学专业的学生减免50%学费。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按照《浙江省2015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并结合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按照《浙江工商大学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工作方案》(浙教高教〔2015〕40号)有关精神,由我校与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联办的“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以下简称“四年制高职”)专业物流管理(智能物流)(招生计划50名)的招生工作按《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工作方案》精神和《2015年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四年制高职”物流管理(智能物流)专业招生简章》执行。“四年制高职”物流管理(智能物流)专业录取的新生在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号)就学。
第四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七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具体实施按学校学分制收费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现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五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第三十条 新生录取结果通过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学校主页网址: http://www.zjs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 http://zhaoban.zjsu.edu.cn
电子邮件:zhaoban@zjs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1—28877228,0571—28877229
招生咨询微博:http://weibo.com/u/2099145441
招生咨询微信:zjgsdxzsb
招生咨询QQ: 800057228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在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 0571—88840567,举报投诉邮箱:zjgsujw@126.com。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2015年在新疆招生计划 | 2015-5-22 |
2015年在重庆招生计划 | 2015-5-22 |
2015年在浙江招生计划 | 2015-5-22 |
2015年在云南招生计划 | 2015-5-22 |
2015年在天津招生计划 | 2015-5-22 |
2015年在四川招生计划 | 2015-5-22 |
2015年在上海招生计划 | 2015-5-22 |
2015年在山西招生计划 | 2015-5-22 |
2015年在山东招生计划 | 2015-5-22 |
2015年在宁夏招生计划 | 2015-5-22 |
2015年在辽宁招生计划 | 2015-5-22 |
2015年在江西招生计划 | 2015-5-22 |
2015年在江苏招生计划 | 2015-5-22 |
2015年在吉林招生计划 | 2015-5-22 |
2015年在湖南招生计划 | 2015-5-22 |
2015年在湖北招生计划 | 2015-5-22 |
2015年在黑龙江招生计划 | 2015-5-22 |
2015年在河南招生计划 | 2015-5-22 |
2015年在河北招生计划 | 2015-5-22 |
2015年在海南招生计划 | 2015-5-22 |
2015年在贵州招生计划 | 2015-5-22 |
2015年在广西招生计划 | 2015-5-22 |
2015年在广东招生计划 | 2015-5-22 |
2015年在甘肃招生计划 | 2015-5-22 |
2015年在福建招生计划 | 2015-5-22 |
2015年在北京招生计划 | 2015-5-22 |
2015年在安徽招生计划 | 2015-5-22 |
年份 | 科类 | 录取人数 | 重点线 | 二批线 | 首轮投档线 | 征求最低 | 最低 | 最高 |
平均分 |
一志愿率% | 录取批次 |
2014 | 文史 | 146 | 621 | 485 | 579 | 579 | 579 | 590 | 582.32 | 100 | 第二批 |
2014 | 文史 | 409 | 621 | / | 643 | 638 | 638 | 669 | 650.86 | 100 | 第一批 |
2014 | 文史 | 7 | 621 | / | 635 | / | 635 | 655 | 641.86 | 100 | 贫困专项 |
2014 | 文史 | 40 | 综合分: | / | / | / | 83.808 | 87.5669 | 85.29 | 100 | 三位一体 |
2013 | 文史 | 397 | 619 | / | 634 | 633 | 633 | 661 | 644.11 | 100 | 第一批 |
2013 | 文史 | 40 | 综合分: | / | / | / | 83.048 | 86.7 | 84.59 | 100 | 第一批提前批 |
2013 | 文史 | 179 | 619 | 468 | 573 | 573 | 573 | 591 | 575.26 | 100 | 第二批 |
2012 | 文史 | 209 | 606 | 452 | 560 | 559 | 559 | 582 | 562.45 | 100 | 第二批 |
2012 | 文史 | 398 | 606 | / | 628 | 636 | 628 | 652 | 634.02 | 100 | 第一批 |
2012 | 文史 | 40 | 综合分: | / | / | / | 76.5016 | 86.1975 | 81.7317 | 100 | 第一批提前批 |
2011 | 文史 | 438 | 571 | 592 | 593 | 592 | 630 | 598.93 | 100 | 第1批 | |
2011 | 文史 | 246 | 571 | 431 | 529 | 529 | 547 | 530.9 | 100 | 第2批 | |
2010 | 文史 | 283 | 590 | 459 | 544 | 544 | 565 | 547.8 | 100 | 第2批 | |
2010 | 文史 | 449 | 590 | 609 | 609 | 609 | 639 | 615.59 | 100 | 第1批 | |
2009 | 文史 | 416 | 606 | 622 | 622 | 622 | 648 | 629.22 | 100 | 第1批 | |
2009 | 文史 | 237 | 478 | 561 | 561 | 581 | 564.48 | 100 | 第2批 | ||
2008 | 文史 | 198 | 550 | 516 | 546 | 546 | 582 | 551 | 100 | 第2批 | |
2008 | 文史 | 446 | 550 | 565 | 557 | 557 | 597 | 574 | 100 | 第1批 | |
2007 | 文史 | 239 | 553 | 523 | 549 | 549 | 582 | 553.79 | 100 | 第2批 | |
2007 | 文史 | 472 | 553 | 567 | 567 | 596 | 575.48 | 100 | 第1批 | ||
2006 | 文史 | 243 | 583 | 550 | 554 | 550 | 617 | 584.27 | 100 | 第2批 | |
2006 | 文史 | 459 | 583 | 587 | 587 | 632 | 602.27 | 100 | 第1批 | ||
2005 | 文史 | 213 | 535 | 563 | 563 | 603 | 574.24 | 100 | 第2批 | ||
2005 | 文史 | 425 | 568 | 570 | 571 | 621 | 589.07 | 100 |
第1批 |
浙江工商大学录取分数线查询
查询网址:http://zhaoban.zjsu.edu.cn/lnfs.asp
操作说明:点击进入网址,输入省市一级专业类别,再点击查询即可。例如:选择“浙江省”、“文史类”即可出现以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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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被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具体实施按学校学分制收费办法执行。
学校现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学校为鼓励和吸引优秀考生报考,实行以下激励措施:
面向第一批以第一志愿(平行一志愿)录取的考生设立新生奖学金。具体如下:
高考总分列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批文科前200名、理科前600名者可获奖学金人民币60000元;
高考总分列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批文科前300名、理科前800名者可获奖学金人民币50000元;
高考总分列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批文科前400名、理科前1000名者可获奖学金人民币40000元;
高考总分列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批文科前500名、理科前1200名者可获奖学金人民币30000元。
奖学金发放按《浙江工商大学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上述高考总分均不含各类加分。
1、2015年浙商大的招生计划是多少?有什么新专业?有哪些变化?
答:浙江工商大学2015年面向全国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招收3930人,其中:浙江省内2602人(含普通高校专升本360人、浙江省贫困专项计划32人、高水平运动员19人、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50人),省外1328人(含少数民族预科班20人、高水平运动员17人)。具体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计划为准。
2015年我校招生专业达64个,浙江省文理科第一批35个,文理科第二批24个,艺术类第二批5个,其中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物流管理(智能物流)专业为我校与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合办,在高职单考单招批次录取。今年新增“阿拉伯语”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列入浙江省第二批招生,设在日本语言文化学院,首年招收文理科考生24人。
今年我校继续推行按大类平台招生,包括12个大类: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公共管理类(含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文化产业管理) 、会计学类(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ACCA)、 经济学类(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金融学类(含金融学、保险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商务类(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告学、编辑出版学),报考大类平台录取的学生报到入学后,各专业学院根据相关规定再确定专业。其他按照专业招生。
2、浙商大有哪些特色专业、重点专业和优势专业?
答:我校64个招生专业中,国家级特色专业有5个,包括经济统计学、工商管理、食品质量与安全、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省级重点建设专业有15个,包括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统计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食品质量与安全、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市场营销、英语、经济学、电子信息工程、电子商务、法学。浙江省本科院校“十二五”优势专业建设项目有11个,包括会计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电子商务、法学、经济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市场营销。浙江省“十二五”普通本科高校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9个,包括评审类:物流管理、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环境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备案类:旅游管理、土地资源管理、英语、视觉传达设计。
3、2015年浙商大的录取政策有哪些要点需要考生特别注意?
答:新生录取按照以下原则:(1)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2)投档成绩相同者,参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结果,择优录取。(3)所有专业志愿均未录取者,再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服从专业调剂考生。详细内容请查阅《浙江工商大学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浙商大今年设置英语单科录取线的专业有: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110分(含)以上;日语、法语和国际商务专业要求英语单科100分(含)以上。
学校调档比例控制在计划数的105%以内,对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省(市、区),调档比例一般设为1:1,也就是说档案调入我校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政审、体检等符合条件,就不会被退档。
4、浙商大本科生毕业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吗?
答:经教育部评定,我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符合推免条件的我校优秀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将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目前我校每年都有60多名学生被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5、浙商大有几个校区?新生在哪个校区入读?生活条件怎么样?住宿费是多少?
答:我校现有下沙校区和教工路校区,统一高考录取普通本科新生全部在下沙校区就读。下沙校区的学生公寓为带独立卫生间和开放式阳台的4人间的新型学生公寓,根据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高校学生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下沙校区新生住宿费为1200元/生·学年。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将以优质的服务为每一位入住的学生解除后顾之忧,尽心尽责地为学生的学习深造提供便利的生活条件。
6、今年新生入学后学费标准是多少?
答: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具体实施按学校学分制收费办法执行。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和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浙价费〔2014〕240号),我校2015级新生学费标准如下:
①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保险学、经济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法学、旅游管理等13个专业学费标准为5520元/生·学年。
②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等13个专业学费标准为5500元/生·学年。
③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生·学年。
④其他专业学费标准为4800元/生·学年。
7、浙商大下沙校区有哪些体育设施?
答:学校拥有13.8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其中下沙校区占11.5万平方米。下沙校区体育中心包括游泳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健身房、健美操馆、武术馆,室内篮球场、室内排球场、标准塑胶400米田径场、人工草皮标准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素质拓展基地等,能充分满足我校学生体育教学训练、健身及文艺活动等需求。
8、美术类考生面向哪些省市招生?是否需要参加校考?
答:2015年我校继续面向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江西省、福建省、四川省、海南省、重庆市、上海市、云南省、湖南省、黑龙江省、山西省、贵州省等15个省(直辖市)计划招收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美术学、产品设计等5个本科专业共192人,学制四年。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直辖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省级统考)并取得合格证书,我校以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成绩计入综合总分。我校不组织校考。
9、美术类专业的综合分是怎么计算的?
答:如果各省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单独设定考生综合分计算方式的,按照该设定方式计算考生综合分。其他对综合分计算没有特别规定的省份按照下列方式计算考生综合分:
考生综合分 = 文化成绩 × 50% + 专业考试成绩× 7.5 × 50%
注:公式中综合分满分为750分。文化成绩满分不为750分的省(直辖市),按满分750分制折算;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不为100分的省(直辖市),按满分100分制折算。
10、浙商大今年是否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会降分录取特长生吗?
答:我校欢迎具有体育、文艺特长的考生报考我校,但是我校的招生计划是普通本科计划,不会降分录取。
为激励文体特长生报考,经学校确认,参加清华大学2015年艺术特长生测试活动或北京大学2015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并取得声乐、器乐、舞蹈、戏剧类相关项目艺术成绩85分以上和在高中阶段获得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项目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非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各批次第一志愿(平行一志愿)考生,入学后可获奖学金20000元/生。奖学金发放按《浙江工商大学艺术、体育特长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执行。
11、浙商大是否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会招那些项目?
答:为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进一步推动我校竞技体育运动,2015年我校将面向全国27个具有普通招生计划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收36名文理科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项目包括游泳、篮球等2个项目。具体按照《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浙江工商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12、浙商大“三位一体”综合分怎么计算?
答:“三位一体”是指以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为前提,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相应等级为条件,学生参加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试和高考后,将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特殊才能测试)和高考成绩以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并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的招生录取方式。我校综合分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计分科目不含自选综合科目);高考文化分按浙江省一类科目组计算。
13、浙商大今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多少?怎么录取?
答:(1)我校2015年“三位一体”招生计划和2014年一样,为120人,招生专业覆盖了第一批的11个大类和7个专业。(2)“三位一体”招生的院校志愿为传统志愿,我校录取批次为第一批的提前批次,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志愿和后续批次的录取。(3)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我校浙江省第一批的提前批招生专业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4)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者,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5)学校按文理科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6)专业投档办法:按进档考生“综合成绩”进行投档,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已满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投档基准线上服从调剂考生全部调剂完毕,而计划仍未完成,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调剂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7)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分文、理科计划)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具体详见《浙江工商大学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14、浙江工商大学往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实际录取情况统计:
年份
科类
录取人数
最低分
(综合分)
最高分
(综合分)
平均分
(综合分)
高考最高分
(文化分)
高考最低分(文化分)
2012
文科
40
76.502
86.198
81.73
636
551
理科
80
78.980
85.139
81.56
639
529
2013
文科
40
83.048
86.700
84.59
649
577
理科
80
81.486
88.085
83.63
658
570
2014
文科
40
83.808
87.567
85.29
662
598
理科
80
82.808
87.274
84.14
654
572
15、浙江工商大学是否招收四年制高职?
答: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教高教〔2015〕40号文件精神,我校与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四年制高职物流管理(智能物流)专业,今年首次面向中专、技校、职业高中毕业生计划招生50人,具体事项可咨询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571-86928112、86928113。
16、今年通过什么渠道可以更方便地了解浙商大招生政策和录取情况?
答:为了让考生及家长更便捷、更全面地了解浙江工商大学,帮助考生解除填报高考志愿时遇到的困惑,我校2015年将在高考志愿填报期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活动,多渠道地与考生及家长沟通。主要包括(1)网络咨询:我校参加教育部“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咨询周”活动,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和浙江省教育厅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咨询,网址为:http://gk.zjedu.gov.cn/,届时我校招生办网上咨询平台也会开通,网址为http://zhaoban.zjsu.edu.cn。(2)新媒体咨询:为了更好地贴近考生,充分运用新媒体服务考生,我校开通了招生咨询QQ:800057228;注册了招办新浪认证微博:http://weibo.com/u/2099145441;以及招生办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微信号:zjgsdxzsb,考生可以通过扫描招生简章封底的二维码,获取最新招生信息。(3)电话咨询:6月23日-27日,上午8:30-晚上20:30,我校将开通5门热线电话接受考生咨询,电话号码为28008941、28008942、28008943、28008944、28008945。浙江省文理科第二批填报志愿期间,我校将继续开设招生咨询热线,具体电话号码我校将通过微信、微博和本科招生网提前公布,请考生届时关注。(4)咨询会:我校参加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研究会本专科分会组织的6月20日至24日在浙江省内11个地市举办的“2015年浙江省本专科院校招生咨询会”,与考生及家长面对面沟通与交流。(5)招生宣传咨询人员进中学:今年继续选派经过专门培训的招生咨询老师分赴省内部分中学,与考生和中学老师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全面详实地介绍宣传学校情况,为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出谋划策。(6)校园开放日:为了方便考生及家长实地参观校园,以及能够面对面地请教各专业领域的专家教授,为正确填报志愿提供参考,我校定于6月23日-25日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届时将安排各专业学院的专业教师和管理人员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这三天的上午8:30至下午16:00,考生都可以直接拨打学院电话咨询专业信息和在校生学习生活的安排,或者可以在我校咨询员的引导下亲自到专业学院实地参观咨询,具体的学院电话我校将会提前公布。欢迎考生及家长来校参观咨询,欢迎考生报考浙江工商大学!
学校主页网址: http://www.zjs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 http://zhaoban.zjsu.edu.cn
电子邮件:zhaoban@zjs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1—28877228,0571—28877229
招生咨询微博:http://weibo.com/u/2099145441
招生咨询微信:zjgsdxzsb
招生咨询QQ: 80005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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