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了富阳消费券后必须在富阳区用掉吗?

导语 6月3日上午10点富阳区通过支付宝APP分批发放,共计3000万元的乐购富阳电子消费券!

  答:是的,领取之后只能在富阳区内指定商家进行使用。具体可用消费券的商家名单>>>点这进行查看

  使用期限:领取之后7天内有效,逾期作废。

  本次活动设普惠劵、商超券、住宿餐饮券、家电券4种电子消费券,每种券每个消费者每轮最多领取一张,先到先得。消费券将通过几批逐步发放。

  普惠劵:10元面额(满20元可用)、20元面额(满50元可用)、50元面额(满150元可用)

  超市百货类:25元面额(满100元可用)、50元面额(满200元可用)

  住宿餐饮类:50元面额(满200元可用)、100元面额(满400元可用)

  家电类:100元面额(满1000元可用)

  普通券适用富阳区商贸流通经营户(含个体工商户);商超券、住宿餐饮券、家电券适用富阳区限上的零售、餐饮、住宿经营户(含个体工商户)。

  使用方法

  1. 结账时消费者出示电子消费券,商家扫描消费者付款码核销或消费者扫描商家的收款二维码付款核销。

  2. 仅限本次活动指定的富阳区线下实体店可用,支付时可以与其他优惠叠加使用,单笔支付只可核销1张消费券。

  3. 消费券使用门槛以支付宝订单金额为准,不能拆分使用。

  4. 电子消费券不设找零、不可提现。

  5. 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尚在有效期内的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退款时消费券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券无法再次使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杭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富阳消费券】获取富阳消费券申领入口+教程、发放面额、使用店铺名单及使用方法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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