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社会工作部招聘通知
导语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1个岗位,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岗位类别为内勤岗位。岗位职责:协助完成内勤、信息宣传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甘于奉献,热心为群众服务,愿意履行编外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制度、纪律,且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3.具有较好的公文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的人员,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符合全部条件要求的岗位。
6.性别不限。
7.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8.临安区户籍(生源),临安区户籍范围指临安区行政区域范围,以2024年5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当天迁入人员)。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9.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下简称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
本次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考生需诚信报考。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6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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