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政府要怎么认定直播人才?

导语 滨江区政府经研究,根据扶持直播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促进直播产业做强做大,决定开展首批直播产业企业备案工作,

  网络视频和直播服务类高层次人才申请认定应具备哪些条件?如何申请认定?

  “网络视频和直播服务类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参照《关于印发高新区(滨江)“三新人才”新十条的通知》中“互联网营销类(直播电商服务)”相关认定标准,由人才所在企业向区党委人才办提出申请

  区党委人才办联系电话:0571-87702270

  注意事项:

  1. 直播产业企业备案及网络视频和直播服务类高层次人才认定,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区直播产业企业招引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审定后确定。

  2. 房租补贴具体执行标准按区管委会、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3. “政策扶持期”一般为三年。另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4. 同一项目获得多项资助(奖励)的,按“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进行资助(奖励)。同一奖项在低等次已作资助(奖励)得,晋升到高等次时补足差额部分。

  5. 每年对企业财政资助额度原则上以企业当年两税对区贡献(指企业实现的增加值、利润总额所形成的地方财力部分)为限,另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6. 企业迁出高新区(滨江)的,须退还已享受的各类产业扶持资金。

  7. 本意见自2020年11月1日施行。具体由区文创发展中心会同各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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