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杭州临安鼓励新农人返乡创业补助政策

导语 对2015年1月以后返乡创业并担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负责人,正常经营5年以上且所从事乡村产业达到一定规模、产生一定效益的,经评审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

  (一)政策内容

  支持留学归国、高校毕业、退役军人、农民工等新农人返乡创业。对2015年1月以后返乡创业并担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负责人,正常经营5年以上且所从事乡村产业达到一定规模、产生一定效益的,经评审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

  (二)资格条件

  1、2015年1月1日以后,留学归国、高校毕业、退役军人、农民工等回临返乡创业的乡村产业人才。

  2、在临安区范围内从事乡村产业,并担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负责人,在临安区缴纳社保,企业正常经营5年及以上。

  3、已享受区偏远地区初创企业创业补贴的可重复享受。

  (三)补助标准

  1、申报当年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20万元补助。

  2、申报当年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的,给予10万元补助。

  3、申报当年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的,给予5万元补助。

  (四)业务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所在镇街提交材料,所在镇街对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无误后,提交到农业农村局。

  2、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

  3、拨付。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制定经费拨付文件,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申请人账户。

  (五)申请材料

  1、经营主体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2、经营主体营业执照。

  3、经营主体财务报表。

  4、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六)政策咨询解答

  1、责任科室:区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

  2、联系电话:0571-63721349

  官方政策:《关于深入实施“两进两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振兴意见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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